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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乡村振兴基金和乡村振兴债券的区别

3.重庆农村医保交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4.重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5.重庆农村复垦补偿标准2020

重庆乡村基金价格_重庆乡村振兴基金

根据相关重庆新农合政策规定,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实行定额报销,不设置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当年未使用完的可结转使用。特殊疾病实行门诊统筹,其中重大疾病门诊费用按住院政策报销,慢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

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重庆新农合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一档: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比一档增加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再增加5个百分点。

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次、二级300元/次、三级800元/次。基金年报销限额一档8万,二档12万元。

扩展资料

1、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22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2018年9月—2019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80元/人·年;二档450元/人·年。

3、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单位参保缴费。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还可按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4、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自治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自治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重庆人社网-社会保障制度

重庆人社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重庆农村旧房改造补贴标准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国务院

二○○九年九月一日

参考资料: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因此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也可以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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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1、2009年,选择万州区、黔江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潼南县、梁平县、垫江县、武隆县、巫山县、酉阳县开展试点,到2012年覆盖全部区县(自治县)。2、重庆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3、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养老保险费每年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愿选择。4、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员,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原则上是以户口簿为准)参保缴费的前提下可不用缴费,直接参加养老保险。5、2009年试点的区县,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的年龄界定统一为2009年8月31日。

重庆农村社保政策: 可以重新办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985号)规定, 已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办发〔1992〕2号)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

重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规定?: 增设了缴费档次原来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青年人员年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900元5个档次. 新政策将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分别为

重庆新农保政策,现我爸(58岁)、妈(54岁)按900缴费的,请? : 基础养老金55元每月 (缴费总金额 政府补贴)÷139如:你爸每月 55 (900*3 50*3)÷139=75元

重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制是怎样的? : 重庆在遵循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还结合重庆实际,按照“保基本、覆盖广、有弹性、可持续、能转接”的原则,将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养老保障的城乡一体化,也解除了以前“养儿防老”的后顾之忧.同时,重庆还在抓紧制定不同险种之间的转接制度,为不断增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便利.对于此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每个人的缴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年龄层次不一样,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和实际需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是仅靠这些养老津贴还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大家可以再选择购买一份商业养老保险,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更美好.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与农村独生子女扶优政策是什么? :全部 全部答案 2019-02-18 19:42:14 重庆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一)对象确认条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

在当前环境下关于重庆市农民工社保问题的一些相应政策和意见以及以后? : 《劳动法》调整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农民工的概念,“农民工”是一种歧视性称谓.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 :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

重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现在我父母已满60岁,已领80元每月,现在可以参保吗 - : 你父母每月领的80元是原来叫的“老农保”,如已满60周岁,可到当地街道或镇的社保所进行咨询办理.现在统一叫做“重庆市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重庆农村社保新政策 - : 可累加,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根据缴费多少确定,并不一定是130元/月.因为: 本次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全市推行)政策规定:年满60岁又是独生子女的,每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为90元/月(年满70岁时为100元/月),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利息)/139月(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的计发月数).

重庆农村社保政策 - : 90岁的老人没有必要再买了.本身就有90元的养老金,和长寿老人补贴的.

乡村振兴基金和乡村振兴债券的区别

法律分析: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并统一风貌的方式进行整治(含坡屋顶改造),按照3.8万元/户标准实施补助。D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整治,根据我区标准图集进行建设,按照每户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土建补助,其中:1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2人户补助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补助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重庆农村医保交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资金来源和管理主体不同。

1、资金来源不同,乡村振兴基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募集资金等,乡村振兴债券是一种债务融资方式,通常通过利息等方式支付给持有人。

2、管理主体不同,乡村振兴基金是由政府或政府控制的机构管理,乡村振兴债券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金融机构进行管理。

重庆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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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1)城乡居民、大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具体缴费金额按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执行;

(2)从2013年起,每年度6月底前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纳入当年财政补助,凡是从7月1日起参保的需全额缴纳参保费(个人缴费+财政补助);

(3)属于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的居民、大学生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属于全额资助的不需缴纳个人缴费,其他资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扣除资助金额后剩余的部分;

(4)村委会(居委会)、镇(街)社保所、在渝高校在收取参保居民(大学生)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应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并按规定缴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2、以上《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

重庆农村复垦补偿标准2020

重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年报销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一档报销百分之50,二挡报销百分之55。

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低收入群体拟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这样总的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1)住院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法律主观:

相关内容的具体介绍,通过了解可知,各村补偿的项目是不同的,究其主因是各村经济发展的状况不同。为此,小编建议大家,我国实行的补偿价格的标准是以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的,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所以这点需要了解清楚,切勿攀比。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4、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5、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