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公平吗_国家社科基金价值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导师能拿多少
2.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金量
3.拿到国社科是什么水平
4.中了国家社科基金意味着什么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导师能拿多少
10万~18万。国家社科基金主要资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一般性基础研究,如果能拿到国家社科项目的话,就能获得10万~18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于1986年,是负责制定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管理国家社科基金,组织评审立项、中期管理、成果验收、宣传推介等工作的组织。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金量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金量比较高。
近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北京大学爆冷,以16项入选仅列第22名,厦门大学成黑马,35个项目入选,位居全国第一。此外,华中师范大学31项入选数位居全国第二,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均入选26项,并列全国第三。
山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等立项数位居前十位。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列为三大国家级研究项目,含金量很高。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分为不同层次,资助金额较高,主要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科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这些年“交叉学科”“管理学”和“经济学”是立项最多的3个学科。一般情况下,申请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需要副高级以上职称,青年研究项目则需要博士学位。
正是因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含金量很高,所以每一年都是社科类强校比拼实力的最佳时机。从往年的情况来看,北京大学大不如前,厦门大学进步明显,原来的传统社科强校有个别院校也表现差强人意。
人文社科的意义
人文社会科学面对的是有意义关系的事物。它既要研究共同性和普遍性,又要研究个殊性,它不但无法排除而且要研究偶然性研究意义和价值,同时,它的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也并非像自然科学那样是人与物之间不能沟通只能说明的单向度关系,而是人与人之间可以沟通理解的双向互动关系。
人文社会科学具有双重属性和双重功能。双重属性系指科学性和价值性,双重功能系指科学认识功能和意识形态功能。一方面它必须从客观事实出发,秉执科学的原理和法则,按照科学的逻辑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进行科学的认识和实践,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保持科学的理论品格,实现科学的认识功能。
拿到国社科是什么水平
国家级水平。
国家社科基金是国家级别资助学术研究项目的重要渠道,评审标准相对较高,需要具有一定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等方面特点。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代表着在该领域取得了较为显著和优秀的成果,反映相关单位或个人在领域内具备一定水平和实力。
中了国家社科基金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1、可以让我们更加系统、更加深入的思考所研究的方向和问题;
2、可以为我们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
3、可以使我们更加投入到自己的研究过程中;
4、一个社科项目研究完成就意味着我们在自己感兴趣的研究领域又多了一些成果;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由项目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第七条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二)数据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三)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2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四)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以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七)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八)其他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编制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直接费用应当纳入责任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八条 间接费用是指责任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责任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有关管理费用,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
间接费用核定应当与责任单位信用等级挂钩,具体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九条 间接费用由责任单位统筹管理使用。责任单位应当处理好合理分摊间接成本和对科研人员激励的关系,根据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结合项目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在核定的间接费用范围内,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责任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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