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献血报销问题

2.我有两本献血证,一本汕头的800一本广州的1000,现在要做手术,想知道用多少血以下才可以报销

3.全国那里用血收互助金

异地献血报销问题

上海用血互助金收取2800_广州用血互助金价格

父亲在广州?

建议你咨询一下惠州血站能报销哪一部分,如果广州有互助金,可能不能报销。

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经检验其血液合格的,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以下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二百毫升以上者,本人可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累计六百毫升以上者,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上述费用。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经检验其血液不合格的,本人用血可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

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用血,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按下列规定在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手续: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证》办理;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用血的,凭无偿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证》、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无偿献血者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办理。

无偿献血者或者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异地用血,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由用血者凭前期规定的证件、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和用血收费单据到献血办办理报销手续。

献血办与医疗机构之间应当定期结算。

第十七条 本市实行用血互助制度。

有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不能出示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无偿献血证》或者所在单位的《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按实际用血量向献血办或者其委托的医疗机构缴纳用血互助金。

有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需要出示《单位年度互助献血证》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无工作单位的未献血者用血时不能出示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无偿献血证》的,本人应当依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用血互助金。

用血互助金按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的三倍计算。

详情请参考以下链接:

我有两本献血证,一本汕头的800一本广州的1000,现在要做手术,想知道用多少血以下才可以报销

大概这样的,假如你没有献血证的话,要向血管办交一份钱,在医院用血的时候再付一份钱。

如果你有献血证,在汕头用血,就只能用汕头的献血证,就汕头血管办那800毫升的钱不用交,但医院的钱是都要交的。

如果在广州的医院用血,那就用广州的献血证,广州血管办的那1000毫升的钱不用交,但医院的钱都是要交的。 好像超过1000毫升了,以后血管办的那份钱都不用交了。

还有用血完,自己或家属可以去补献血的,如果用血超过你献血的量,一个期限内可以去补献血,然后去血管办退钱的。

上海的献血证比较特殊,可以全国通用,汕头的献血证只能用在汕头本地。

全国那里用血收互助金

全国各地都有一些机构或组织设立了用血收互助金,比如中国红十字会、各地血液中心、一些爱心基金会等。这些机构或组织的目的是帮助需要用血的人筹集到血液,并提供互助金给那些因献血困难或献血后遭遇意外而需要帮助的献血者。如果您需要用血或需要帮助献血者,请联系当地的相关组织获得更多信息和帮助。